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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杂志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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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来稿应具科学性、逻辑性和实用性。要求资料真实、数据准确、论点明确、设计严谨、文字精炼。论著、综述等一般不超过5000字(包括摘要、图、表和参考文献),经验介绍、病例报告、技术交流等一般不超过1500字。论著类文章所引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5篇(应包括相关中文参考文献)。

    2来稿须附《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》,请作者投稿前至中华医学会网站业务中心(http://www.cma.org.cn/ywzx/index.html)下载。

    3来稿请使用中华医学会信息管理平台《杂志社远程稿件管理系统》进行投稿(http://www.cma.org.cn/ywzx/index.html),不接收纸质版。

    4来稿首页请标明以下内容:题名、每位作者的姓名、第一作者工作单位(或负责与编辑部联系的通信作者的姓名及其详细通信地址)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和电子信箱。

    5论文所涉及的课题若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,请脚注于文题下方,如:“基金项目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(59637050);国家863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资助项目(102-10-02-03)”,并请附基金证书复印件。

    6本刊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性科研成果或国际首报论文开辟“快速通道”。凡要求以“快速通道”发表的论文,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说明(并附加两份不同单位的专家审议单)和查新报告。经审核同意后,一般在收到稿件后4个月内刊出。申请进入“快速通道”的稿件需交纳审稿费200~400元。

    7作者在接到本刊回执后满3个月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,表明稿件正在审阅中。作者若欲投他刊,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,切勿一稿两投。一旦发现一稿两投,将立即退稿;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,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,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。对于所退稿件允许作者就退稿提出申诉意见。

    8来稿一律文责自负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本刊对决定刊用的文稿可作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,则提请作者考虑。对退修的文稿,要求作者及时修改并尽快将修改稿(须注明稿件编号)打印件寄回(或利用电子信箱传送)本刊编辑部。修改稿逾3个月不返回本编辑部者,视作自动撤稿。

    9经审核初步拟定刊用的稿件,按退修意见修改后须将退修稿存入光盘,与修改稿打印件一并寄回本刊编辑部。来稿决定刊用后,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权授权书,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。除以纸载体形式出版外,中华医学会有权以光盘、网络期刊等其他方式出版决定刊用的文稿。

    10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版面费。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。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、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。稿件刊登后酌制稿酬(已含光盘版、网络版稿酬),赠送当期杂志3本。(请收到稿酬后速领取,超过3个月未领取,退回不予补寄)

    11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,每篇100元,第一作者为中华医学会会员者减半(需附会员证复印件)。